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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1 03:43:56  浏览:8831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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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2006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讲话,是当前全党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也是加强各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现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就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

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概括精辟,寓意深刻,涵盖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集中表达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心愿,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具体化,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织部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当今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共同道德基础,体现了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大力倡导和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职责,检察人员应当具有更高的思想道德素养,要带头树立、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各级人民检察院要把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检察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融入检察工作

各级人民检察院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切实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体现在各项检察工作中,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是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纳入检察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中。要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学习贯彻党章紧密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 增强党的观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提高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思想道德素质,始终保持检察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二是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起来。要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自觉坚持“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的政法工作指导方针,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法律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三是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结合起来。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检察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安排学习计划,明确目标和任务,不断抓好落实。要把践行“八荣八耻”的情况作为检察人员考核和评价的重要标准,增强检察人员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性。
四是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同执法规范化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结合起来。要针对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制度规范,形成执法规范化体系;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对检察队伍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继续解决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相关联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检察人员廉洁从检的自律意识,进一步改进执法作风。
五是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教育结合起来。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践行,不仅表现在事关国家、民族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等重大问题上,表现在执行公务,履行检察职责方面,也表现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广大检察人员要把自觉遵循“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和进一步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起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在日常生活、社会交往中,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事情做起,在为家庭谋和睦、关爱他人、为社会做奉献的过程中,感受真情,领悟崇高。
六是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同开展向模范检察官学习活动结合起来。这几年,全国检察机关涌现出了方工、白云、王书田等一批先进典型,他们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典范,他们的先进事迹集中展示了新时代检察官恪尽职守、秉公执法、一心为民、无私奉献和“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道德情怀。要继续挖掘、大力宣传和表彰检察系统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落实到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实践中。

三、重在实践,贵在行动,努力争做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

各级人民检察院要充分认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对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要通过学习、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深刻理解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联系实际,搞好自我教育,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带头,做到学在前、用在前,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各级检察院党组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 党组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学习讨论。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联系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和个人的思想、作风、生活实际,谈认识,讲体会,查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践行“八荣八耻”的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广大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一言一行、一点一滴做起,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争做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要通过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打牢检察人员的思想和道德基础,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廉洁高效、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作出更大的贡献。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二○○六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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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天津市发展现代服务业海河奖评审奖励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


转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天津市发展现代服务业海河奖评审奖励办法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5〕05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天津市发展现代服务业海河奖评审奖励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天津市发展现代服务业海河奖

            评审奖励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决定》(津党发〔2005〕4号)的要求,为鼓励在发展现代服务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单位,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决定,设立天津市发展现代服务业海河奖。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振兴北方商埠为目标,以海河综合开发改造为重心,分层次、有重点地推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构建与现代化国际港口大都市和北方重要经济中心相适应的“高增值、强辐射、广就业”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二、奖项设立

  共设置突出贡献奖、优质服务奖、创新鼓励奖、创业鼓励奖四个奖项。

  (一)突出贡献奖10名。奖励服务业领域中,社会形象良好,诚信度高,管理规范,年度经营业绩突出,吸纳就业人员较多,纳税额排名前列的企业或单位。

  (二)优质服务奖10名。奖励服务业领域中,社会形象良好,诚信度高,管理规范,具有一定规模,能为广大消费者和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产生较大社会影响,被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普遍认同的企业或单位。

  (三)创新鼓励奖10名。奖励服务业领域中,年度内形成国内著名品牌和成为中国驰名商标;引进国际知名品牌落户天津;创办服务业新业态并填补我市空白;用新技术、新业态、新的服务方式提升传统服务业成效显著的企业或单位。

  (四)创业鼓励奖10名。奖励服务业领域中,当年建成开业,规模较大,业态先进,特色突出,税收和就业潜力大,在行业中有较大影响的新举办企业或单位。

  三、奖励标准

  颁发“海河奖”奖牌,并给予适当资金奖励。

  (一)突出贡献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

  (二)优质服务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

  (三)创新鼓励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

  (四)创业鼓励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

  四、奖励申报批准程序

  (一)每年2月开展评选上一年度“海河奖”活动。

  (二)凡在我市登记注册的服务业企业或单位均可参加“海河奖”的评选。

  (三)“海河奖”由各服务业企业或单位自愿申报。

  (四)申报“海河奖”的企业或单位要在2月底前,将申请材料报送所在区县现代服务业发展办公室。申请材料应按照所申报奖项规定的条件,详细说明本企业或单位上年度经营状况和经营业绩以及参加评奖的优势和理由等。

  (五)各区县现代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对申报企业或单位进行初审,初审同意后于3月10日之前报送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市服务业有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行政执法部门、金融机构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

  (七)评审委员会在3月中旬初召开会议,对申报企业或单位进行审核,评选出拟奖励的企业或单位名单。

  (八)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评审委员会开会前5天,将申报企业或单位的申请材料,送交工商、税务、海关、质监、物价等行政执法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进行审核。凡被认定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或单位,不得参加评奖。

  (九)评审委员会审查评选出年度“海河奖”各奖项拟奖励的企业或单位名单后,报送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

  (十)奖励企业或单位名单一经确定,即向社会公布。市人民政府每年4月份召开全市发展现代服务业年度表彰会,对获奖企业或单位进行表彰。

         天津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关于印发《煤炭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人事部办公厅 中国继续教育协会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关于印发《煤炭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6]90号

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煤炭工业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中央国家机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继续教育)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总装备部司令部,各重点煤炭企事业单位,有关高校人事(继续教育)部门,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和有关会员单位:



为推进煤炭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的实施,根据《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国人部发[2005]73号)的要求,现将《煤炭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事部办公厅



中国继续教育协会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二00六年七月十日





煤炭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国人部发[2005]73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煤炭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为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根据我国煤炭工业技术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从2006年至2010年,每年为110家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培训1万名左右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为5000多家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培训3万名左右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五年共培训20万名左右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其中,重点培训5千名左右紧跟科技发展前沿、具有创新能力的行业拔尖科技人才。通过专项继续教育活动,使煤炭专业技术人才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煤炭行业继续教育的工作体系、服务体系和制度体系,带动各项继续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提高技术水平、专业素质和更新知识为主要目的,开展大规模的继续教育活动,推动我国煤炭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二)为国家大型煤炭基地和大型煤炭集团建设服务,重点为国家拟建的13个大型煤炭基地和若干个亿吨级生产能力的煤炭大集团提供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服务。



(三)以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优先培训急需紧缺专业的技术业务骨干,带动整个煤炭行业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开展。



(四)按照政府推动、行业引导、单位支持、个人自愿的原则,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统筹规划、分类实施、突出重点,不断推进煤炭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内容与形式



(一)主要内容



1、公需科目。按照人事部的统一要求,进行煤炭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教育培训。



2、煤炭专业科目。围绕煤炭科技前沿理论和关键性、共性技术,结合重点工程、重要项目和重大课题,在采煤工程、煤矿安全、煤矿机电、煤炭地质与测绘、煤炭洁净利用及矿区环境保护等专业技术领域,开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继续教育,主要专业科目包括:



(1)采煤工程方面:高产高效和高回收率采煤方法与技术、矿区绿色开采技术、有冲击地压倾向煤层的开采理论与技术等。



(2)煤矿安全方面:煤矿安全管理、煤矿灾害预警技术、煤矿瓦斯爆炸和火灾防治技术、煤矿重大灾害应急救援技术、瓦斯监测监控设备与技术等。



(3)煤矿机电方面:大功率综合机械化采掘成套设备、变频调速与控制技术、数字矿山与煤矿信息化技术、新型矿井辅助运输设备、复杂煤层和薄煤层开采成套设备、大型机械设备使用维护技术等。


(4)煤炭地质与测绘方面:煤炭地质勘查与资源评价、煤炭资源洁净化地质基础、物探与钻探新技术、煤层气地质理论与开采技术、矿山测绘新技术、矿区地质灾害形成机理及预测技术等。



(5)矿区洁净利用方面:高效选煤技术、煤炭物理加工技术、煤的化学转化技术(含煤炭气化、液化技术)、煤基炭素材料制配技术等。



(6)煤炭环境保护方面:采空区地表沉陷控制技术及塌陷区治理及土地复垦技术、矿区环境污染机理及防治技术、矿区循环经济理论与技术等。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围绕上述专业领域,整合煤炭领域优质继续教育资源,建设一批高质量的继续教育课程和教材,面向规模以上煤炭企业生产、安全和管理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开展继续教育活动。



3、其他专业科目。煤炭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653工程”的信息技术、现代管理、现代制造及电力、石油石化等专业的继续教育活动,充分利用“653工程”相关领域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二)主要形式



1、高级研修班。围绕煤炭工业科技发展前沿理论与最新技术,重点对煤炭行业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进行知识更新培训。



2、专题脱产培训。分专题、分类别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才进行脱产培训。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组织,鼓励和支持有关煤炭企业积极参加。



3、远程培训。主要依托“全国煤炭行业现代远程教育培训网”(以下简称“煤炭远教网”)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办煤炭行业“653工程”培训课程。网上培训以讲授新理论、传授新技术、介绍新知识、交流新经验为主。



4、短期专题培训。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条件煤炭企业对知识更新的需求,采取专题研修、现场观摩教学、调研考察等多种形式,进行个性化、特色鲜明的短期专题培训。



5、国际技术合作和专业培训。通过举办境外专业技术考察、培训,召开国际技术合作会议、专题技术研讨会等,重点对煤炭行业拔尖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更新。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方式



煤炭行业“653工程”由人事部、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共同组织实施,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具体负责。组建煤炭行业“653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工作的重要事项决策、领导和协调工作;组建“煤炭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专家指导委员会”,受领导小组委托对“653工程”的实施进行指导和评估,对开展的重要项目和课程体系进行论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653工程”实施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地方各级人事部门、煤炭管理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和单位负责做好本地区煤炭行业“653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制度建设



1、实行统计登记制度。按照人事部实施“653工程”的统一要求,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负责对煤炭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653工程”的学习情况进行统计、登记和管理,有关统计数据和进展情况定期报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参加煤炭行业“653工程”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由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颁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



2、建立项目论证发布制度。组织专家对“653工程”主要项目、科目指南、培训大纲、教材课件等进行评估论证。重要项目要报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备案,并在人事部网站、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网站、中国煤炭工业网、中国人事报和继续教育杂志等媒体上公开发布。



3、建立质量评估和监督检查制度。由专家指导委员会对煤炭行业“653工程” 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评估。办公室负责组织、管理各项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建立必要的质量管理办法和工作规范。人事部、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将不定期地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653工程”施教机构建设。本着分布合理、突出重点、面向基层、讲究特色的原则,广泛调动社会资源,按照人事部的总体要求,结合行业发展实际,优选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有关科研院所和高校,开展“653工程”继续教育工作,建设一批高质量、示范性、社会化的煤炭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



2、建设专兼结合的“653工程”师资队伍。在煤炭科研和生产单位及有关高校中选聘一批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的专家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拔尖人才充实师资队伍。



3、建立信息化服务平台。依托“中国煤炭工业网”、“煤炭远教网”和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网,搭建“653工程” 煤炭行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开展信息发布与共享、数据统计与查询、在线学习与交流等活动。统一组织建设本行业领域的继续教育课程库、教材库和专家师资库。



(四)经费保障



1、各煤炭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教育培训经费,并将“653工程”作为教育培训的重点,加大投入,保证“653工程”的正常进行。



2、有关施教机构开展面向社会、学员自愿参加的培训活动,经当地物价部门核准,可以向学员收取一定的费用。所有收费培训项目须上报办公室审批,并报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备案。要尽量降低培训成本,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不得给学员增加负担,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3、人事部继续教育专项经费对能源技术领域“653工程”重点项目给予一定支持,每年在煤炭行业选择部分选题新、层次高的高级研修班,纳入人事部整体规划,提供一定经费支持。



(五)其他



1、煤炭专业技术人才每年参加包括“653工程”在内的各类继续教育和培训的时间累计要求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



2、鼓励相关单位把专业技术人才参加“653工程”培训的情况作为职业能力考核的内容,并和人员的岗位聘用与工作使用结合起来。



3、办公室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 “653工程”的宣传工作,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表彰。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06年8月)

建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建煤炭行业“653工程”专家指导委员会,同时开展“653工程”的宣传推动工作。组织编写煤炭行业“653工程”科目指南、教学大纲、教材、课件,下达培训计划和实施细则。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6年9月-2010年上半年)

按“653工程”培训计划,大规模开展知识更新培训。每年选择部分重点专业和重点科目,大规模开展知识更新培训,稳步推进整个煤炭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知识更新工作。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建设一批优秀课程和教学资源,创建一批各具特色的“653工程”培训基地,充分发挥“煤炭远教网”作用,做好阶段性总结评估和经验推广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0年下半年)

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评选表彰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继续教育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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