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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第八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2 09:01:24  浏览:8809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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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第八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环发[2003]109号

关于批准第八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按照我局生态示范区建设管理的要求,根据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的申请,经研究审定,现批准北京市怀柔区等86个市、县(市、区)为第八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名单详见附件)。请各地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搞好有关试点工作:

一、上述试点地区要按照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的要求,成立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领导小组。其中地市规模的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领导小组成员应当包括所辖县区政府领导,所辖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二、各试点地区要根据《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要求,接受省级环保部门的技术指导,编制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规划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组织专家论证,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我局备案。地市规模的生态示范区所辖县区也要编制本县区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

三、按照我局制订的生态示范区建设指标和试点地区建设规划,各试点地区应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深入宣传发动,精心组织,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地抓好生态示范区建设的各项创建工作。

四、加强对前七批生态示范区试点的监督管理。尚未编制完成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的试点地区,要尽快组织编制完成建设规划;在建的生态示范区试点地区,要围绕建设规划目标和任务,细化、分解各项任务指标,并具体落实到部门、单位和乡(镇),确保如期实现规划目标。我局将对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进展不力的地区进行调整。

五、有条件的地区可参照我局印发的《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环发[2003]91号)要求,积极开展生态市(县)创建工作。



附件:第八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名单

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环保 生态 试点 通知
抄 送:有关试点地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局

附件:

第八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名单

北京市 怀柔区
天津市 汉沽区 西青区 武清区
重庆市 丰都县
河北省 遵化市 隆化县 曲周县 涉县 文安县 固安县 高邑县 唐海县 迁西县 崇礼县
山西省 太原市晋源区 大同市新荣区 方山县 左云县 灵丘县 芮城县 吉县 隰县
内蒙古自治区 锡林浩特市 阿尔山市 扎鲁特旗 杭锦后旗
辽宁省 北宁市 长海县 彰武县
黑龙江省 依兰县 林口县 集贤县 桦南县
江苏省 南京市 无锡市 徐州市 常州市 南通市 镇江市 泰州市
安徽省 枞阳县 桐城市 舒城县 和县 芜湖县 旌德县 祁门县 休宁县
福建省 柘荣县 明溪县 霞浦县
江西省 南昌市
山东省 临沂市 聊城市东昌府区 微山县 金乡县
河南省 孟州市
湖南省 怀化市 武冈市 汝城县 岳阳县
广东省 深圳市龙岗区 新丰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蒙山县
四川省 雅安市 江油市 泸州市江阳区 九寨沟县
贵州省 余庆县 榕江县 从江县 绥阳县
云南省 大理市 德宏州 宣威市 思茅市 玉溪市红塔区 临沧县 武定县 易门县 陆良县 罗宁县
陕西省 吴旗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 彭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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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整顿和加强公路养路费使用管理的通知

交通部


交通部关于整顿和加强公路养路费使用管理的通知
交通部


各省、区交通厅(局),北京市交通运输总公司,天津、上海市市政工程局,计划单列市交通(公路)局:
近年来,我国公路事业发展很快,成绩突出。但是由于原有基础太差,公路养护经费不足,现有近百万公里公路中,约有60%以上超期使用的沥青路面无法安排正常大中修,公路水毁工程愈积愈多,加之公路基本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省动用养路费安排的配套工程偏多,以致使不少公
路处在严重失修的状态。这种状况如不迅速扭转必将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
最近,国务院又决定对各项预算外资金开征“国家预算调节基金”。这样,上述两项基金就占去养路费收入的25%,还要划拨给公安部门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如安排用于新改建工程的费用不适当控制,势必更进一步加剧公路养护经费入不敷出的紧张局面。为确保百万公里公路的
完好畅通,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特作如下通知:
一、公路养路费是国家规定的公路养护专项资金,除国家特殊规定外,不允许挪作它用。一九八七年国家经委、计委、交通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87)交公路字64号《公路养路费使用管理规定》,对养路费的使用划分了支出范围,明确了具体开支项目,重申了国家关于公路养路
费的使用必须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特别强调了公路养路费“要首先确保公路小修保养和大中修工程费的需要,然后,再根据经费的可能,安排其他工程项目。不得挤掉正常养护经费而安排新、改建工程和其他支出”。因此,要求各地今后在安排公路养路费使用计划和对其进行财政监
督、审计工作时,切实坚持上述原则。
二、公路养路费凡归省厅设专户管理的,必须按省批准的年度计划向公路养护管理单位及时拨款,不得拖欠,以免影响公路养护工程的正常进行。
三、根据国家对于“治理整顿”的方针和进一步“压缩基本建设规模”的精神,各地必须严格控制公路建设规模,除以纳入国家和部的计划项目外,地方自行安排的无资金保证的项目要坚决停下来。要求各省厅(局)切实加强对养路费使用计划的宏观调控,使公路基建规模与实际所能
达到的财力、物力相适应。
四、在国家尚未对返还能源交通基金作出统一规定之前,各交通厅(局)应在本省、市、自治区范围内尽可能争取公路部门所缴纳的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全部返还用于公路基本建设,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十四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或者争取象其他行业那样扣除维持其简单再生产
的所需资金(即公路小修保养、大中修、改善工程费,养护事业费,养护其他费等)后,对养路费收入总额的剩余部分,再按国家规定的征收比例缴纳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
五、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但在一些地方挪用、滥用公路养路费的现象仍有发生,特别是一些地方公路管理体制变动、养路费超收分成和切块使用后,一时无相应的制约措施和管理制度,致使养路费使用失控,违纪情况相当严重。因此,要求各省级公路主管部门切实按(87)交公路字
64号文规定的使用范围及(82)交公路字2411号文要求的程序编制、审批公路养路费使用年度计划,并以此作为财政、审计、监督的依据。
整顿和加强公路养路费使用管理,是落实中央关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方针的需要。各地都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养路费的使用情况作全面清理,强化内部审计监督,保证公路养护资金,使公路养护工作健康发展。



1989年4月19日
浅论美国刑事诉讼中的诉辩交易制度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于种种社会原因,犯罪率居高不下,为了以有限的人力、物力解决日益增多的案件,美国一些大城市的检察官开始用协议和交易的方式,换取被告人“认罪答辩”。由于这种结案方式快捷灵活,因而在联邦和各州得到广泛采用。但是,一直是在私底下进行的。直到1970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才正式确认了诉辩交易的合法性。美国1974年修订实行的《联邦刑事诉讼规则》明确的将诉辩交易作为一项诉讼制度确立下来。虽然在其发展中遭到一些非议,但当今美国犯罪率高、监狱人满为患、刑事诉讼程序花费惊人等现状,成为诉辩交易发展的温床。据有关人员统计,目前美国有89%以上的刑事诉讼案件需要通过诉辩交易进行,著名的李文和案也是通过诉辩交易来解决的。
一 诉辩交易制度的含义
诉辩交易(Plea Bargaining),又称为诉辩谈判或者诉辩协议,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法院开庭审理之前,提起控诉的检察官为了换取被告方作有罪答辩,提供比原来指控更轻的罪名指控或者减少控诉罪行,或者允诺向法官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建议为条件,与被告方(一般通过律师)在法庭外进行协商谈判而形成的一种司法制度。因为控辩双方都争取有利于己的最佳条件,协商谈判的过程就会出现讨价还价的局面,双方都会要作出不同程度的让步,因而称之为诉辩交易。诉辩交易是在美国广泛适用的处理刑事案件的一种诉讼方式。
美国诉辩交易制度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指控交易,是指检察官同意以比原指控要轻的罪名对被告人进行指控,以换取被告人的有罪答辩。二是罪数交易,是指当被告人犯有数个罪名时,检察官以只对其中一罪进行指控,而撤销对另一些罪名的指控为条件,换取被告人的有罪答辩。三是刑罚交易,是指检察官以同意向法官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建议,建议对被告人科处其同意的刑罚,换取被告人的有罪答辩。通常在检察官许诺作出上述一钟或者多种形式的让步之后,只要被告人接受并作出有罪答辩,即达成诉辩交易。
从美国诉辩交易的实践来看,其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其一,诉辩交易适用的案件范围很广。不仅适用于轻罪案件,而且还适用于包括一级谋杀罪在内的重大刑事案件。其二,诉辩交易可以进行的期间较长。不仅在起诉之后到开庭审判之前的阶段可以进行,而且在逮捕之后直到审判终结之前的整个过程都可以进行。
二 美国诉辩交易制度产生的基础
诉辩交易在美国的产生与发展,绝不是偶然现象。它是美国特定社会环境和司法实践的产物。学者们一般认为,诉辩交易制度在美国的存在至少有以下两个基础:
1、当事人诉讼主义理念。美国广泛采用的诉辩交易的作法,虽然是迫于与犯罪作斗争的现实需要而采取的,但它们必然表现出当事人主义诉讼理念的一些本质特征。在美国当事人主义含义颇多,单就与诉辩交易制度产生的相关性而言,至少包括两点:当事人处分原则和法官消极性原则。当事人处分原则,指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诉讼中的请求或标的物。美国刑事诉讼中存在的“罪状认否程序”就是当事人处分原则的体现。诉辩交易的盛行在很大程度上与这一程序的存在有着密切的关系。而法官消极性原则是指对于双方没有争议的事实,只要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利益,法官只须照此予以认定,而不必追究其是否真实。因此说诉辩交易也体现了法官对当事人对自己实体权利的选择的尊重。
2、检察官的广泛裁量权。在美国,没有统一的检查系统,联邦和各州的检察机关各自独立,自成体系。检察官可以自由地把法律适用于他的辖区并享有独立的、几乎不受限制的裁量权。美国检察官的广泛裁量权,为诉辩交易的盛行从制度上提供了便利条件。正因为检察官拥有了减少、减轻控诉和刑罚的权力,才有了与辩方交易的资本,以换取被告人作有罪答辩,从而以较高的效率应付堆积如山的案件,确保整个司法体系的正常运转。
美国在刑事诉讼中大量采用诉辩交易,使案件的定罪与量刑能同时得到迅速而彻底的解决,绝大部分刑事案件避开了冗长繁杂的审判程序,避免了审前羁押阶段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大大缩短了刑事案件的处理时间,提高了整个司法体系的营运效率,使有限的司法资源得以节省。甚至有人认为,如不充分运用诉辩交易,美国刑事审判制度就会崩溃。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诉辩交易制度在美国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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