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第13批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的通知
交通部
交通部文件
交公路发[2004]610号
关于发布第13批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
为适应道路客运市场需要,加快道路客运运力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推进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工作,根据《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规则》(交公路发[2002]590号)规定,现发布《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第13批),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1、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
2、车型等级对照表;
3、关于《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的说明;
4、企业名称与厂家简称对照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四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一:
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
厂家 车型技术参数 黄石汽车 一汽客车 一汽大客 广州宝龙 北汽福田 北汽福田
HSG6860A CA6110CH2 CA6930CH2 TBL6125HMA BJ6880U6LGB BJ6120U8MKB
评定类型及等级 中型高一级 大型高二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二级 中型高一级 大型高二级
座位数+司机+导游 ≤ 33+1+1 38+1+1 37+1+1 41+1+1 33+1+1 39+1+1
额定功率 kw ≥ 155 224 162 257 155 254
比功率 kw/t ≥ 13.5 14 12 14 13.5 14
最高车速 km/h ≥ 110 120 110 120 110 120
匀速车内噪声 dB(A) ≤ 75 72 75 72 75 72
发动机位置 后 后 后 后 后 后
乘客门位置 前 前、中 前 前、中 前 前、中
车内通道宽 mm ≥ 350 350 350 350 350 350
悬架类型 A 全气囊 C 全气囊 A 全气囊
盘式制动器 - - - - - -
ABS(一类)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蹄片间隙自调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缓行器 - 装置 - 装置 - 装置
动力转向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底盘自动润滑 - 装置 - 装置 - 装置
滚型车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无内胎子午线轮胎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座间距(同向)mm ≥ 720 750 720 750 720 750
座垫宽 mm ≥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座椅深 mm ≥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靠背高 mm ≥ 680 720 680 720 680 720
靠背角度可调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扶手(靠通道处)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座椅脚蹬 - 可调 可调 可调 - 可调
座椅横移(向通道)mm≥ 60 60 60 60 60 60
座椅两点式安全带 - - - - - -
空气调节装置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卫生间(位置) - 中置 - 中置 - 中置
影视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音响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饮水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侧窗帘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阅读灯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时钟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人均行李舱容积 m3/ 人≥ 0.09 0.18 0.11 0.18 0.09 0.18
特殊结构说明
注:悬架类型:C-全气囊或复合悬架;D-前独立,后气囊与板簧组合;E-前独立,后少片
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
厂家 车型技术参数 北汽福田 东风襄樊 珠海广通 江铃全顺 镇江汽车 镇江汽车
BJ6120U8MJB DFA6840MA01 GTQ6121G4 JX6591D-M ZJZ6120DP ZJZ6100P
评定类型及等级 大型高一级 中型高二级 大型高二级 小型高一级 大型高二级 大型高一级
座位数+司机+导游 ≤ 45+1+1 29+1+1 41+1+1 16+1 31+1+1 35+1
额定功率 kw ≥ 221 155 235 80 228 155
比功率 kw/t ≥ 12 14.5 14 19 14 12
最高车速 km/h ≥ 110 115 120 105 120 110
匀速车内噪声 dB(A) ≤ 75 73 72 75 72 75
发动机位置 后 中 后 前 后 后
乘客门位置 前、中 前 前、中 中 前、中 前
车内通道宽 mm ≥ 350 350 350 300 350 350
悬架类型 C A 全气囊 E 全气囊 C
盘式制动器 - - - - - -
ABS(一类)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蹄片间隙自调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缓行器 - 装置 装置 - 装置 -
动力转向 装置 装置 装置 - 装置 装置
底盘自动润滑 - 装置 装置 - 装置 -
滚型车轮 装置 装置 装置 - 装置 装置
无内胎子午线轮胎 装置 装置 装置 - 装置 装置
座间距(同向)mm ≥ 720 750 750 670 750 720
座垫宽mm ≥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座椅深mm ≥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靠背高mm ≥ 680 720 720 680 720 680
靠背角度可调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扶手(靠通道处)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座椅脚蹬 可调 可调 可调 - 可调 可调
座椅横移(向通道)mm≥ 60 60 60 - 60 60
座椅两点式安全带 - - - - - -
空气调节装置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卫生间(位置) - - 中置 - 中置 -
影视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 装置 装置
音响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饮水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 装置 装置
侧窗帘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阅读灯 装置 装置 装置 - 装置 装置
时钟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人均行李舱容积 m3/ 人≥ 0.15 0.10 0.18 - 0.18 0.13
特殊结构说明 一层半
注:悬架类型:C-全气囊或复合悬架;D-前独立,后气囊与板簧组合;E-前独立,后少片
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
厂家 车型技术参数 华新客车 北京交通 江淮客车 江淮客车 东风宏运 中通飞燕
HM6791HK BJK6121A HFC6890K HK6125 EQ6120LD3 SDL6850
评定类型及等级 中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中型高一级 大型高二级 大型高一级 中型高一级
座位数+司机+导游 ≤ 29+1+1 45+1+1 33+1+1 45+1+1 49+1+1 31+1+1
额定功率 kw ≥ 125 221 155 250 242 155
比功率 kw/t ≥ 13.5 12 13.5 14 12 13.5
最高车速 km/h ≥ 110 110 110 120 110 110
匀速车内噪声 dB(A) ≤ 75 75 75 72 75 75
发动机位置 后 后 后 后 后 后
乘客门位置 前 前、中 前 前、中 前 前
车内通道宽 mm ≥ 350 350 350 350 350 350
悬架类型 A C A 全气囊 C A
盘式制动器 - - - - - -
ABS(一类)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蹄片间隙自调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缓行器 - - - 装置 - -
动力转向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底盘自动润滑 - - - 装置 - -
滚型车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无内胎子午线轮胎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座间距(同向)mm ≥ 720 720 720 750 720 720
座垫宽 mm ≥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座椅深 mm ≥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靠背高 mm ≥ 680 680 680 720 680 680
靠背角度可调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扶手(靠通道处)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座椅脚蹬 - 可调 - 可调 可调 -
座椅横移(向通道)mm≥ 60 60 60 60 60 60
座椅两点式安全带 - - - - - -
空气调节装置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卫生间(位置) - - - 中置 - -
影视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音响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饮水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侧窗帘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阅读灯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时钟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人均行李舱容积 m3/ 人≥ 0.06 0.15 0.09 0.18 0.15 0.09
特殊结构说明
注:悬架类型:C-全气囊或复合悬架;D-前独立,后气囊与板簧组合;E-前独立,后少片
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
厂家 车型技术参数 广州五十铃 广州五十铃 北方奔驰 北方奔驰 北方奔驰 桂林大宇
GLK6110H1 GLK6940H ND6110SK2A ND6120S ND6851S GDW6960H
评定类型及等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二级 大型高二级 中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座位数+司机+导游 ≤ 43+1+1 37+1+1 41+1+1 42+1+1 33+1+1 37+1+1
额定功率 kw ≥ 199 169 224 258 155 177
比功率 kw/t ≥ 12 12 14 14 13.5 12
最高车速 km/h ≥ 110 110 120 120 110 110
匀速车内噪声 dB(A) ≤ 75 75 72 72 75 75
发动机位置 后 后 后 后 后 后
乘客门位置 前、后 前 前 前、中 前 前
车内通道宽 mm ≥ 350 350 350 350 350 350
悬架类型 C C 全气囊 全气囊 A C
盘式制动器 - - - - - -
ABS(一类)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蹄片间隙自调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缓行器 - - 装置 装置 - -
动力转向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底盘自动润滑 - - 装置 装置 - -
滚型车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无内胎子午线轮胎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座间距(同向)mm ≥ 720 720 750 750 720 720
座垫宽 mm ≥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座椅深 mm ≥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靠背高 mm ≥ 680 680 720 720 680 680
靠背角度可调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扶手(靠通道处)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座椅脚蹬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 可调
座椅横移(向通道)mm≥ 60 60 60 60 60 60
座椅两点式安全带 - - - - - -
空气调节装置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卫生间(位置) - - 后置 后置 - -
影视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音响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饮水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侧窗帘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阅读灯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时钟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人均行李舱容积 m3/ 人≥ 0.15 0.11 0.16 0.18 0.09 0.11
特殊结构说明
注:悬架类型:C-全气囊或复合悬架;D-前独立,后气囊与板簧组合;E-前独立,后少片
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
厂家 车型技术参数 桂林大宇 北京北方 云南客车 云南神州 云南神州
GDW6850H BFC6120C YK6123H YH6792R YH6840H
评定类型及等级 中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二级 中型高一级 中型高一级
座位数+司机+导游 ≤ 33+1+1 45+1+1 41+1+1 29+1+1 31+1+1
额定功率 kw ≥ 155 216 235 125 155
比功率 kw/t ≥ 13.5 12 14 13.5 13.5
最高车速 km/h ≥ 110 110 120 110 110
匀速车内噪声 dB(A) ≤ 75 75 72 75 75
发动机位置 后 后 后 后 后
乘客门位置 前 前、中 前、中 前 前
车内通道宽 mm ≥ 350 350 350 350 350
悬架类型 A C 全气囊 A A
盘式制动器 - - - - -
ABS(一类)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蹄片间隙自调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缓行器 - - 装置 - -
动力转向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底盘自动润滑 - - 装置 - -
滚型车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无内胎子午线轮胎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座间距(同向)mm ≥ 720 720 750 720 720
座垫宽 mm ≥ 440 440 440 440 440
座椅深 mm ≥ 440 440 440 440 440
靠背高 mm ≥ 680 680 720 680 680
靠背角度可调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扶手(靠通道处)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座椅脚蹬 - 可调 可调 - -
座椅横移(向通道)mm≥ 60 60 60 60 60
座椅两点式安全带 - - - - -
空气调节装置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卫生间(位置) - - 中置 - -
影视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音响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饮水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侧窗帘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阅读灯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时钟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人均行李舱容积 m3/ 人≥ 0.09 0.15 0.18 0.06 0.09
特殊结构说明
注:悬架类型:C-全气囊或复合悬架;D-前独立,后气囊与板簧组合;E-前独立,后少片
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
厂家 车型技术参数 北京交通 北京交通 北京交通 江铃全顺 江铃全顺 江铃全顺
BJK6120B BJK6110B BJK6120M JX6590DB-H JX6541D-M JX6590DB-M
评定类型及等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二级 小型高一级 小型高一级 小型高一级
座位数+司机+导游 ≤ 45+1+1 41+1+1 41+1+1 16+1 13+1 16+1
额定功率 kw ≥ 213 174 228 68 68 68
比功率 kw/t ≥ 12 12 14 19 19 19
最高车速 km/h ≥ 110 110 120 105 105 105
匀速车内噪声 dB(A) ≤ 75 75 72 75 75 75
发动机位置 后 后 后 前 前 前
乘客门位置 前 前 前、中 中 中 中
车内通道宽 mm ≥ 350 350 350 300 300 300
悬架类型 C C 全气囊 E E E
盘式制动器 - - - - - -
ABS(一类)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蹄片间隙自调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缓行器 - - 装置 - - -
动力转向 装置 装置 装置 - - -
底盘自动润滑 - - 装置 - - -
滚型车轮 装置 装置 装置 - - -
无内胎子午线轮胎 装置 装置 装置 - - -
座间距(同向)mm ≥ 720 720 750 670 670 670
座垫宽 mm ≥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座椅深 mm ≥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靠背高 mm ≥ 680 680 720 680 680 680
靠背角度可调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扶手(靠通道处)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可调
座椅脚蹬 可调 可调 可调 - - -
座椅横移(向通道)mm≥ 60 60 60 - - -
座椅两点式安全带 - - - - - -
空气调节装置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卫生间(位置) - - 后置 - - -
影视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 - -
音响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饮水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 - -
侧窗帘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阅读灯 装置 装置 装置 - - -
时钟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人均行李舱容积 m3/ 人≥ 0.15 0.13 0.18 - - -
特殊结构说明
注:悬架类型:C-全气囊或复合悬架;D-前独立,后气囊与板簧组合;E-前独立,后少片
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
厂家 车型技术参数 马可客车 安徽安凯
YS6770A HFF6100K05
评定类型及等级 中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座位数+司机+导游 ≤ 25+1+1 41(39)+1+1
额定功率 kw ≥ 87 220
比功率 kw/t ≥ 13.5 12
最高车速 km/h ≥ 110 110
匀速车内噪声 dB(A) ≤ 75 75
发动机位置 后 后
乘客门位置 前 前(中)
车内通道宽 mm ≥ 350 350
悬架类型 A C
盘式制动器 - -
ABS(一类) 装置 装置
蹄片间隙自调装置 装置 装置
缓行器 - -
动力转向 装置 装置
底盘自动润滑 - -
滚型车轮 装置 装置
无内胎子午线轮胎 装置 装置
座间距(同向)mm ≥ 720 720
座垫宽 mm ≥ 440 440
座椅深 mm ≥ 440 440
靠背高 mm ≥ 680 680
靠背角度可调 装置 装置
扶手(靠通道处) 可调 可调
座椅脚蹬 - 可调
座椅横移(向通道)mm≥ 60 60
座椅两点式安全带 - -
空气调节装置 冷暖 冷暖
卫生间(位置) - -
影视设备 装置 装置
音响设备 装置 装置
饮水设备 装置 装置
侧窗帘 装置 装置
阅读灯 装置 装置
时钟 装置 装置
人均行李舱容积 m3/ 人≥ 0.06 0.13
特殊结构说明
注:悬架类型:C-全气囊或复合悬架;D-前独立,后气囊与板簧组合;E-前独立,后少片
高级(卧铺)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
厂 家 车 型技术参数 东风宏运 河南少林 烟台舒驰 桂林桂联
EQ6120WD3 SLG6120CWA YTK6121W3 GL6123CHW
评定类型及等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二级 大型高二级
卧铺数+司机+导游 ≤ 27+1+1(平铺) 32+1+1(半躺) 27+1+1(平铺)32+1+1(半躺) 25+1+1(平铺)30+1+1(半躺) 25+1+1(平铺)30+1+1(半躺)
额定功率 kw ≥ 242 221 221 243
比功率 kw/t ≥ 12 12 14 14
最高车速 km/h ≥ 110 110 120 120
匀速车内噪声 dB(A) ≤ 75 75 72 72
发动机位置 后 后 后 后
乘客门位置 前 前 前、后 前、中
悬架类型 C C 全气囊 全气囊
盘式制动器 - - - -
ABS(一类)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蹄片间隙自调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缓行器 - - 装置 装置
动力转向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底盘自动润滑 - - 装置 装置
滚型车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无内胎子午线轮胎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铺位排列形式 1+1+1 1+1+1 1+1+1 1+1+1
卧铺全长 mm ≥ 1900(含坐垫长) 1900(含坐垫长) 1900(含坐垫长) 1900(含坐垫长)
卧铺宽度 mm ≥ 500 500 500 500
铺纵向间距 mm ≥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铺横向间距 mm ≥ 350 350 350 350
上铺空间高度 mm ≥ 830 830 830 830
铺间高度 mm ≥ 800 800 800 800
护拦高度 mm ≥ 150 150 150 150
半躺式坐垫长 mm ≥ 1100 1100 1100 1100
空气调节装置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卫生间(位置) - - 后置 中置
影视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音响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饮水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侧窗帘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阅读灯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时钟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人均行李舱容积 m3/ 人≥ 0.17 0.17 0.20 0.20
特殊结构说明
注:悬架类型:C-全气囊或复合悬架
附件二:
车型等级对照表
序号 厂家简称 车 型 评 定 类 型及 等 级 额定功率kw≥ 座位(卧铺)数+司机+导游 ≤ 乘客门位 置 卫生间位 置
01 北汽福田 BJ6881U6LGB 与第十三批BJ6880U6LGB同 162 33+1+1 前 ——
02 一汽大客 CA6870CH2 与第十二批CA6840YH同 162 33+1+1 前 ——
03 广州宝龙 TBL6860H 与第十二批TBL6831H同 155 29+1+1 前 ——
04 佛山飞驰 FSQ6125SM 与第八批6120HM1同 228 45+1+1 前、中 ——
05 江都宏运 HKL6801R 与第十批HWC6840R同 125 29+1+1 前 ——
06 东风襄樊 DFA6770MA01 与第十三批DFA6840MA01同 155 25+1+1 前 ——
DFA6600KAA1 与第八批EQ6472LM15Q同 96 16+1 中 ——
07 珠海广通 GTQ6796G 与第八批GTQ6850G同 125 29+1+1 前 ——
GTQ6891G1 与第八批GTQ6850G同 155 33+1+1 前 ——
GTQ6121WG6 与第九批GTQ6121WG同 235 27+1+1(平铺)32+1+1(半躺) 前 ——
08 保定长城 CC6120A1 与第十批CC6120A同 199 45(43)+1+1 前(中) ——
09 江苏女神 JB6120K1 与第十一批JB6120W1同 199 47+1+1 前、中 ——
JB6120K 与第十一批JB6120W1同 221 47+1+1 前、中 ——
10 贵州万达 WD6960HC 与第十批WD6100HC同 177 37+1+1 前 ——
11 成都客车 CDK6950 与第九批CDK6112H1D同 158 37(35)+1+1 前(中) ——
12 湖南三湘 CK6125HA 与第十批CK6124HA同 199 45(43)+1+1 前(中) ——
CK6125WA 与第十批CK6124WA同 199 27(25)+1+1(平铺)32(30)+1+1(半躺) 前(中) ——
13 郑州宇通 ZK6129H 与第八批ZK6120HA同 221 49(47)+1+1 前(中) ——
ZK6119HB 与第八批ZK6120HA同 191 47(45)+1+1 前(中) ——
ZK6110HC 与第八批ZK6120HA同 170 43(41)+1+1 前(中) ——
ZK6120HT 与第九批ZK6120H同 239 44+1+1 前、中 中置
ZK6119HA 与第九批ZK6120HA同 206 47(45)+1+1 前(中) ——
ZK6119H 与第九批ZK6120HA同 206 49(47)+1+1 前(中) ——
ZK6129HW 与第十批ZK6120HWR同 221 27+1+1(平铺)34+1+1(半躺) 前 ——
14 中通客车 LCK6125H-1 与第八批LCK6110H同 213 47+1+1 前、中 ——
LCK6125H 与第八批LCK6110H同 235 47+1+1 前、中 ——
LCK6107H-2 与第八批LCK6110H同 177 41+1+1 前 ——
15 厦门金龙 XMQ6127J5 与第八批XMQ6127/S同 235 43+1+1 前、中 中置
XMQ6120M 与第八批XMQ6127/S同 257 43+1+1 前、中 中置
XMQ6886H 与第十一批XMQ6886HF同 162 33+1+1 前 ——
XMQ6120J 与第九批XMQ6122FW同 235 49+1+1 前 ——
XMQ6122J3W 与第九批XMQ6122FW同 213 49+1+1 前 ——
XMQ6120 与第九批XMQ6122FW同 221 49+1+1 前 ——
XMQ6119T 与第九批XMQ6122FW同 173 43+1+1 前 ——
XMQ6119 与第八批XMQ6127/S同 221 37+1+1 前、中 中置
XMQ6100F1 与第八批XMQ6127/S同 177 33+1+1 前、中 中置
XMQ6895 与第十一批XMQ6886HF同 162 33+1+1 前 ——
XMQ6840H1 与第十一批XMQ6886HF同 147 31+1+1 前 ——
XMQ6122J3WP 与第十批XMQ6122CSWP1同 213 25+1(平铺)30+1(半躺) 前 ——
16 中宜客车 JYK6120D 与第十二批JYK6120同 239 41+1+1 前、中 中置
JYK6120F 与第十二批JYK6120C同 221 45+1+1 前、中 ——
JYK6820A 与第十二批JYK6850同 125 31+1+1 前 ——
JYK6120B 与第十二批JYK6120C同 235 47(45)+1+1 前(中) ——
JYK6120FW 与第十二批JYK6120W同 221 27+1+1(平铺)32+1+1(半躺) 前 ——
JYK6120BW 与第十二批JYK6120W同 235 27+1+1(平铺)32+1+1(半躺) 前 ——
JYK6120EW 与第十二批JYK6120DW同 239 25+1+1(平铺)30+1+1(半躺) 前、中 后置
17 烟台舒驰 YTK6851D 与第九批YTK6851A同 162 33+1+1 前 ——
YTK6900C 与第九批YTK6900同 162 33+1+1 前 ——
YTK6110E 与第九批YTK6100同 162 41+1+1 前 ——
YTK6121E 与第九批YTK6121同 221 49+1+1 前 ——
18 北方奔驰 ND6101SH1 与第十批ND6101SC1同 191 41+1+1 前 ——
ND6101SK1 与第十三批ND6101SC1同 205 41+1+1 前 ——
ND6110SK2 与第十三批ND6110SK2A同 224 39+1+1 前、中 中置
ND6121S 与第十三批ND6120S同 283 42+1+1 前、中 后置
19 扬州亚星 JS6128HD1 与第十批JS6122HD1同 221 49+1+1 前 ——
JS6128HD2 与第十批JS6122H同 259 43+1+1 前、中 中置
JS6128WH 与第十批JS6122WHD同 221 27+1+1(平铺)32+1+1(半躺) 前 ——
20 厦门金旅 XML6836E5A 与第九批XML6840E2A同 136 31+1+1 前 ——
XML6836E1A 与第九批XML6840E2A同 132 31+1+1 前 ——
XML6106E5 与第八批XML6108D4A同 170 39+1+1 前 ——
XML6106E3 与第八批XML6108D4A同 173 39+1+1 前 ——
XML6106E2 与第八批XML6108D4A同 192 39+1+1 前 ——
XML6106E1 与第八批XML6108D4A同 162 39+1+1 前 ——
21 盐城中威 YCK6116HG2 与第十批YCK6117HG同 191 45(43)+1+1 前(后) ——
YCK6849H1 与第八批YCK6890H1同 132 31+1+1 前 ——
22 亚星-奔驰 YBL6891H 与第九批YBL6850HD1同 155 37+1+1 前 ——
23 江淮客车 HK6891K 与第十二批HK6892同 162 33+1+1 前 ——
HK6120 与第十三批HK6125同 221 41+1+1 前 后置
24 安徽安凯 HFF6806K38 与第九批HFF6802K38同 220 47(45)+1+1 前(中) ——
HFF6120K40 与第九批HFF6120K46同 132 29+1+1 前 ——
HFF6120WK79 与第十一批HFF6120WK70同 220 27(25)+1+1(平铺)32(30)+1+1(半躺) 前(中) ——
25 江铃全顺 JX6591D2-H 与第十三批JX6591D-M同 80 16+1 中 ——
JX6591D-H 与第十三批JX6591D-M同 80 16+1 中 ——
JX6592D-H 与第十三批JX6591D-M同 68 16+1 中 ——
JX6592D-M 与第十三批JX6591D-M同 68 16+1 中 ——
JX6591D2-M 与第十三批JX6591D-M同 80 16+1 中 ——
26 广东富达 FDG6123A 与第十批FDG6123D同 221 47(45)+1+1 前(后) ——
FDG6123D 与第十批FDG6123D同 225 47(45)+1+1 前(后) ——
FDG6123DW 与第十批FDG6121W1同 235 27(25)+1+1(平铺)32(30)+1+1(半躺) 前(后) ——
27 桂林大宇 GDW6120HK 与第九批GDW6120K同 243 43+1+1 前、中 中置
GDW6123A 与第八批GDW6120J同 265 49(47)+1+1 前(中) ——
GDW6123 与第九批GDW6120K同 265 45+1+1 前、中 中置
28 桂林桂联 GL6808CHK 与第十二批GL6808CHK同 125 29+1+1 前 ——
GL6808CHK1 与第十二批GL6808CHK1同 125 29+1+1 前 ——
GL6123CHW1 与第十批GL6121CHW同 221 27+1+1(平铺)34+1+1(半躺) 前 ——
GL6123CHW2 与第十三批GL6123CHW同 235 25+1+1(平铺)30+1+1(半躺) 前、中 中置
29 三一重工 SY6800JYB 与第九批SY6840JYB同 125 29+1+1 前 ——
SY6123 与第十批SY6121RNQ同 199 45+1+1 前、中 ——
30 广州五十铃 GLK6111H1 与第十三批GLK6110H1同 199 43+1+1 前、后 ——
GLK6941H 与第十三批GLK6940H同 169 37+1+1 前 ——
31 河南少林 SLG6950CH 与第十二批SLG6100CA同 177 37+1+1 前 ——
SLG6100CH 与第十二批SLG6100CA同 162 41+1+1 前 ——
SLG6100CWA 与第十二批SLG6100CA同 162 24+1+1(平铺)27+1+1(半躺) 前 ——
SLG6100CWH 与第十二批SLG6100CA同 162 24+1+1(平铺)27+1+1(半躺) 前 ——
32 北京北方 BFC6120-2M2 与第九批BFC6120K同 228 43+1+1 前、中 中置
BFC6910 与第十批BFC6930同 174 33+1+1 前 ——
BFC6120-2DB 与第九批BFC6120K同 240 43+1+1 前、中 中置
BFC6123B 与第十批BFC6120K同 300 43+1+1 前、中 中置
33 云南客车 YK6122H 与第九批YK6120H同 235 43+1+1 前、后 后置
YK6120HW 与第九批YK6120H同 221 25+1+1(平铺)30+1+1(半躺) 前、后 后置
34 中通飞燕 SDL6121W 与第十二批SDL6120W同 239 25+1+1(平铺)30+1+1(半躺) 前、后 后置
35 依维柯 NJ6706SJFS5 与第十批NJ6706SJFS5同 90 19+1 前 ——
36 四川峨嵋 EM6113H 与第九批EM6113H同 199 45+1+1 前 ——
附件三:
关于《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的说明
一、 车辆各项技术参数及服务装备均需要符合评定表中的要求,只要有一项低于相应类型及等级的标准限值,在核发《道路运输证》时就不能核定为该类型及等级。
二、 评定表中各车型的技术参数及服务装备等均以新出厂的车辆为依据,所有内容均经过现场核查或实测。对于在用营运客车,还应根据车辆的实际技术状况进行等级评定。
三、 对已评定类型及等级的客车如因改装(改造),引起评定表中所列技术参数及服务装备变化的,需重新核定等级。
四、 评定表中划“—”的为该等级车型该项技术参数或服务装备不要求。
附件四:
企业名称与厂家简称对照表
序号 申报企业名称 厂家简称
1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北汽福田
2 北京市汽车修理公司交通客车制造厂 北京交通
3 北京北方华德尼奥普兰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北方
4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保定长城
5 一汽客车大连客车厂 一汽大客
6 一汽客车有限公司 一汽客车
7 东风客车底盘有限公司江都宏运客车制造厂 东风宏运
8 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 依维柯
9 江苏常隆客车有限公司 马可客车
10 江苏华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市客车厂 华新客车
11 盐城中威客车有限公司 盐城中威
12 亚星-奔驰有限公司 亚星-奔驰
13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扬州亚星
14 江苏女神汽车集团公司 江苏女神
15 江都宏运客车有限公司 江都宏运
16 镇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镇江汽车
17 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 江淮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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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实施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南宁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实施细则
令第20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南宁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以下简称《巡察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人民警察巡察工作由南宁市公安局统一组织领导,业务主管归口治安部门具体指导。
市公安局设巡警支队,下设巡警大队,城区公安分局、县公安局设巡警大队。
第三条 执行巡察的人民警察上岗前必须经过三个月以上正规化训练,上岗后每人每年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培训内容由市公安局统一规定。
第四条 各级人民警察巡察机构应当建立督察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巡逻值勤制度、交接班制度、巡逻考核制度、值班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以及社会监督制度,对人民警察巡察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人民警察巡察人员在执行巡察职务必须按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巡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装备佩带齐全,举止端庄,精神饱满。
第二章 巡察职权
第六条 人民警察巡察人员在执行巡察职务中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将其移交到附近公安机关: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疑赃物的。
第七条 人民警察巡察人员在执行巡察职务中对有违反《巡察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可以暂扣车辆、物品和证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人民警察巡察人员在执行巡察职务中,除对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被执行强制措施的人以外,不得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不得扣留营业执照;不得扣留占用道路许可证;需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副证、非机动车的按本细则第十一条处理。
第八条 人民警察巡察人员在执行巡察职务中对下列情形下有权查验居民身份证、暂住证:
(一)缉拿、拘捕被通缉的犯罪分子和有现行犯罪行为的人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形迹可疑或被指控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需要查明身份的;
(三)违反《巡察条例》管理规定行为的人,需要查明身份的;
(四)对各种灾害事故和突发性事件进行现场调查的。
人民警察巡察人员在执行巡察职务中有违反《巡察条例》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可以查验营业执照、占用道路许可证以及其他的证件。
执行巡察职务的巡察人员在查验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营业执照、占用道路许可证等证件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第三章 处罚程序
第九条 处罚裁决
(一)对违反《巡察条例》的行为,需处警告、2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由人民警察巡察人员当场执行;
(二)对违反《巡察条例》的行为,需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没收财物的,由区、县公安机关巡察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巡察部门)报区、县公安机关裁决;
(三)对违反《巡察条例》的行为,需处200元以上罚款、拘留的,应将当事人、证人及有关证据移送附近公安派出所报区、县公安机关裁决;
(四)对违反《巡察条例》的行为,需处劳动教养的,应将案件移送附近公安派出所,报区、县公安机关审查后,提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十条 巡察人员处理违反《巡察条例》的行为,适用下列程序:
(一)发现违法行为时,可以口头传唤当事人,并指出其违法行为事实;
(二)对违法当事人的行为责令其立即改正的,可以口头宣告或开具《巡察案件处理通知书》宣告;
(三)对违法行为人处警告、50元以下罚款当场执行的,应当向违法行为人宣布处罚决定,给被处罚人开具处罚决定书,并应开具罚款收据;
在开具《巡察当场处罚决定书》时,要简要注明以下几项内容:
(1)被处罚人违法事实及违反《巡察条例》的条款;
(2)被处罚人的单位和住址;
(3)经办巡察人员的姓名和单位;
(4)被处罚人本人签名。
(四)对超出巡察人员当场处罚权限的违法行为,以及当事人对违法事实有异议的案件,应给当事人开具《巡察案件处理通知书》,告其到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或区、县公安机关以及其他主管部门接受处理;
(五)对违反《巡察条例》第十五、十六、十七、二十条规定,案情较复杂或对当事人需处拘留、劳动教养的,应将当事人、证人及有关证据移送附近公安派出所报区、县公安机关按规定程序处理。
第十一条 对违反《巡察条例》第十六、十七、十八、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机动车驾驶员可以暂扣驾驶证副证;对拒不出示本人身份证件的非机动车驾驶员可以暂扣车辆;对其他身份不明的当事人,应移送附近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一)对当场处罚有异议的;
(二)受罚款处罚当场不能交纳罚款的;
(三)超出巡察人员当场处罚权限,需要给予裁决处罚的。
第十二条 对违反《巡察条例》的当事人需要暂扣驾驶证副证、车辆的,应开具《交通管理暂扣凭证》;需要查扣财物的,应开具《暂扣财物清单》,并经当事人签字,随同《巡察案件处理通知书》一并交当事人。
第十三条 巡察人员开具的《交通管理暂扣凭证》有效期限不得超过三日,需要延长的,经区、县巡察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暂扣期一至七日。
第十四条 对需移交公安派出所或者区、县公安机关以及其他主管机关的案件,巡察人员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将开具的《巡察案件处理通知书》第二联、《交通管理暂扣凭证》第二联、《暂扣财物清单》第二联,以及暂扣的证件、车辆、物品送达。暂扣的车辆或物品因故不能送达的,可就近寄放。
第十五条 巡察人员在处理违反《巡察条例》行为时,发现当事人有其他违反交通管理并应予以处罚的行为的,应移送就近交通民警处理。在无法移送的情况下,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报告区、县交警部门处理:
(一)驾驶无牌或无行驶证的机动车;
(二)驾驶转借、挪用、涂改、伪造、冒领牌号或行驶证的机动车的;
(三)酒醉驾驶机动车的;
(四)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第十六条 区、县巡察部门处理违反《巡察条例》行为,适用下列程序:
(一)对违法当事人需要传唤的,应按规定使用传唤证;当事人拒绝传唤的,经区、县巡察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
(二)对被传唤人应当及时进行讯问,讯问前需告知被讯问人应如实陈述违法事实。被讯问人对事实有异议,承办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取证;
(三)讯问或询问应当作笔录,经被讯问人或证人核对后,告知其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四)经过讯问查证,对违法行为事实清楚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决。裁决应当填写《处罚裁决书》,并立即向本人宣布,同时告知申诉复议权限。裁决书一式四联,第一联交被处罚人,第二联交被处罚人所在单位或公安派出所,第三联附案卷,第四联留存归档;
(五)裁决作出后,原开具的《巡察案件处理通知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等有关法律文书应按规定收存归档。裁决罚款的,收到罚款后应开具《罚款收据》。罚款收据一式四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被处罚人,第三联附案卷,第四联交财务部门记帐;
(六)对案件涉及赔偿损失的,应当通知有关部门或人员对损失赔偿进行调解。调解应作出笔录,并制作调解协议;
(七)对超出巡察部门裁决权限的案件,应填写《巡察案件审批表》,报送区、县公安机关裁决;对需要移送其他主管部门处理的案件,填写《巡察案件处理移送通知书》后,随同案卷副本一并送达有关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 对被处罚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填写《巡察案件审批表》,报原裁决机关批准。并在原裁决书中注明,另开具罚款收据。
对拒不交纳赔偿损失费用或者负责医疗费用的,可以扣押物品折抵,所扣押的财物一般应属本人所有,并与应交纳的费用价值大体相等,应当由原区、县裁决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八条 对依照《巡察条例》暂扣的与违法行为或者犯罪嫌疑有关的车辆、物品和证件,必须认真查证、核实。除按有关规定应退还原主的以外,对违反《巡察条例》所得的偷窃、骗取、抢夺、哄抢、敲诈的公私财物一律没收;对违反《巡察条例》本人所使用的赌具、吸毒器具、凶器、制行淫秽物品的设备、损毁公共设施的用具以及非法买卖的各种票证、外汇、金银制品以及其他的违禁品应当予以没收。
第十九条 没收的物品应登记清单、妥善保管,待裁决生效后,应当上交国库的,交财政部门处理;属于违禁品的,经区、县巡察部门批准,送专门机关处理或自行销毁,属于淫秽物品的,送市公安局治安部门处理。
应当退回当事人的财物,通知当事人后两个月内不来接受处理的,按无主财物处理,上交国库。如有特殊情况,可酌情延期处理,但延期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月。
对不能及时找到原主而又容易腐烂变质的或其他无法保管的物品,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经区、县巡察部门负责人批准,先委托有关部门变卖,变卖的价款按照本条第二项处理。对无法变卖的,登记清单后自行销毁。
第二十条 当事人不服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递交复议申请书,复议机关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十五日内作出复议裁决。
第二十一条 复议管辖:
(一)不服区、县巡察部门行政强制措施或处罚裁决的,由行为发生地的区、县公安机关受理;
(二)不服区、县公安机关行政强制措施或处罚裁决的,由市公安机关受理。
第二十二条 复议程序:
(一)复议机关接到复议申请书后,应按《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并及时决定是否受理;对不受理的应告知理由,记录备案;对申请书不符规定的,应告知申请人限期补正;过期未补正的,视未申请复议;
(二)复议机关决定受理后,应在次日向原裁决机关发出《移交案卷通知书》和复议申请书副本,原裁决机关应在接到通知书和副本后的二日内,将有关案卷材料发送复议机关;
(三)复议机关经受理,应依法作出维护、撤销、变更原裁决的复议裁决决定。复议机关应当填写《复议裁决书》,并向本人宣布,同时告知诉讼权限。裁决书一式四联,第一联交申请复议人,第二联交行为人所在单位或所在地派出所,第三联附案卷,第四联留存。
第二十三条 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裁决决定,原裁决机关应当执行。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不服的,超过期限递交复议申请书的,复议机关不予复议。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市和区、县公安机关复议裁决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人民警察巡察人员执行巡察职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二)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三)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物品、场所;
(四)殴打他人或教唆他人打人;
(五)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六)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南宁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一九九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